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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敬偉
  胡潤百富榜日前發佈《中國富豪特別報告》稱,在該榜發佈的15年裡,有27位上榜富豪犯罪入獄。統計發現,這些“問題富豪”中,超半數人年齡在40到49歲之間。而貪污賄賂、侵犯財產和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是富豪出問題的三大主因。
  胡潤百富榜變“殺富榜”或稱更富娛樂性的“殺豬榜”。其實,這是一種誤導公眾的淺薄隱喻——數據顯示,15年裡登上胡潤百富榜的富豪人數為2188位,其中98.5%的上榜企業家在帶領企業健康發展,27位“問題富豪”僅占上榜總人數的1.2%。
  由是觀之,“殺富榜”堪稱輿論場嘩眾取寵的噱頭,“問題富豪”隱喻的是時代邏輯,而非現實宿命。當然,並不排除還有尚未“東窗事發”的問題富豪,但隨著市場經濟的成熟和法治健全,問題富豪的數量將漸趨減少。
  從“問題富豪”發跡和倒霉的路徑看,他們的創富經歷,與其說是弄潮市場的傳奇,還不如說是原始積累的資本冒險。他們游走於市場模糊地帶,打法律擦邊球,玩官商合謀游戲,因此其財富積累蘊蓄著資本的原罪。刀鋒冒險,難免自戕害己,“問題富豪”的結局早在其踏出資本原始積累的第一步時就已註定。
  當然,也有輿論常認為“問題富豪”是時代悲劇。有些富豪的落馬,有時被人猜測是被公權力或者特定官員算計;有些富豪則是在法治不健全時因資本欲望過度擴張而遭秋後算賬……但是,權力尋租或官員貪腐現象絕非資本勾結權力的理由。而且,落馬的高官數量絕對不少於“問題富豪”。是資本貪婪為權力貪腐算計還是失範官員給落馬富豪殉葬,這是很難說清道明的“雞與蛋”悖論。有一點是肯定的,官商合謀和權錢勾結,在中國市場經濟進程中造成了非常負面的影響,發酵為輿論的“仇官”和“仇富”情緒,不走正道的資本和權力難辭其咎。
  權力與資本,有法治約束,才能經得起市場經濟的滄桑考驗。君子愛財取之以道,傳統的道德教條,須升華為常態約束的法治軌道。而這,僅靠法制文本也是不行的,還要引入現代企業管理,以現代經理人制度刺破家族企業“富不過三代”的魔咒。
  有著頑固輕商忌商傳統的中國社會,在引入市場經濟的草創期,資本與權力的關係是不正常的。權力對創富資本,在公被視為政績工程的道具,從而給予其法治規則外的優惠;在私則視為官員個體對富豪本人的施捨。因而,官商異化的利益關係得以形成,使得資本不得不通過回報官員的方式輸送錢物。然而,貪腐公權力必然導致“問題富豪”東窗事發;反之亦然。
  市場經濟在中國已經確立,親商敬商傳統必須形成,尤其在民營經濟對中國經濟的貢獻率占比七成的現實下。斬斷資本與權力的畸形利益關係,首先要明確民營經濟的市場主體地位,讓民營資本有更多發揮正能量的空間。讓權力之手盡可能少管市場,讓資本按市場規律謀取合法利益。
  市場、權力、資本,都存續於理性分際的社會空間,各安其分的富豪和官員又如何勾連在一起呢ㄗ髡呶旃Щ嵫芯吭保┍嗉� 楊日  (原標題:百富榜變“殺富榜”的隱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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