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劉茜 通訊員/穗環宣)記者從廣州市環保局獲悉,2014年10月30日,廣州東部固體資源再生中心(蘿崗福山循環經濟產業園)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經市環保局批准。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結論認為,在嚴格落實項目設計和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保措施後,項目建設運營過程中的污染排放可達到相應的排放標準和控制要求,區域環境質量不會因本項目的建設營運而發生明顯的不良變化。
  廣州東部固體資源再生中心(蘿崗福山循環經濟產業園)項目是廣州市垃圾處理重點工程之一,由廣州環保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負責建設,環評單位為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項目擬選址於廣州市蘿崗區九龍鎮福山村,占地面積969.5畝,總投資67.29億元人民幣。建設內容有第三資源熱力電廠,可焚燒處理原生生活垃圾4000噸/日,配套爐渣綜合處理廠和飛灰固化處理站;生物質綜合處理廠,可處理餐飲垃圾600噸/日、廚餘垃圾1600噸/日、禽畜屍體100噸/日、糞便糞渣1000噸/日;市政污泥處理廠,可處理市政污泥250噸/日;污水處理廠,總設計規模4000立方米/日,其中高濃度廢水處理系統3000立方米/日,低濃度廢水處理系統1000立方米/日;公用配套工程,包括管理中心、環保教育示範基地等。
  鑒於該項目對解決廣州市生活垃圾處理問題意義重大,市環保局在項目環評文件編製階段提前介入,要求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充分聽取專家和公眾的意見,嚴格按照技術導則規範要求編製環境影響報告書,對不利環境影響的減緩措施和公眾關心的環保問題深入論證,確保項目建設和運營期間對周圍環境產生的影響控制在相應標準和要求範圍內,並強調環評單位應堅持科學、客觀、獨立的原則,對環評結論負責。
  對於公眾關註的二 英、臭氣等污染防治問題,環評單位在環境影響報告書中進行了充分論證,其中對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氫、鎘、鉛等排放指標提出了比新版國標《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14)》更嚴格的污染控制措施和排放要求。
  市環保局要求項目建設單位在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載明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基礎上,進一步強化污染防治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總量,並表示將在項目建設和運營中加強監管,督促建設單位做好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確保該項目按照環保相關要求建設和運行。
  ■焦點問題
  ●項目採用了什麼污染物排放標準?
  該項目煙氣大氣污染物排放指標嚴於國家標準,大部分指標達到或優於歐盟標準,其中二 英排放限值為0.1ngTEQ/Nm3,顆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氫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鎘、鉈及其化合物,銻、砷、鉛、鉻、鈷、銅、錳、鎳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分別為10mg/Nm3、80mg/Nm3、50mg/Nm3、150mg/Nm3、20mg/Nm3、0.05mg/Nm3、0.04mg/Nm3和0.5mg/Nm3。項目清潔生產水平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項目對周圍大氣環境可能造成什麼影響?
  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多項措施防治大氣污染。在正常工況下,資源熱力電廠排放的主要煙氣污染物對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的濃度預測貢獻值均較小,最大占標率為13.1%(影響因子為二氧化氮,占標率為預測值占標準值的百分比)。其中,煙氣中的二 英、鉛、鎘和汞的最大年平均濃度預測貢獻值最大占標率分別為0.12%、0.73%、6.0%和0.72%。在臭氣影響方面,氨、硫化氫、甲硫醇以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等惡臭污染物對評價區域敏感點的最大1小時平均濃度增值的占標率分別為5.45%、27%、3.91%和1.76%。
  ●項目選址離周邊居住區有多遠?
  項目的選址已在經市政府批准的《廣州市環境衛生總體規劃》中進行了詳細比選,目前已取得市規劃部門頒發的選址意見書,其規劃建設符合產業政策和城市總體規劃要求。在評價範圍內項目選址周邊主要為丘陵區,分佈有福山村、興豐村、福洞村等環境敏感點。其中,福山村部分住戶位於項目紅線範圍和環境防護距離範圍內,需進行工程搬遷;興豐村和福洞村等其他居民點與項目選址邊界距離均大於500米,與資源熱力電廠煙囪中心的距離超過1500米。
  ●如何防治水污染及妥善處理固體廢物?
  園區實行集中治污,建設方將自建污水處理系統對各類污水進行分質處理,處理後的中水全部回用。在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建設單位將根據各生產設備、管廊或管線、貯存與運輸裝置、污染物貯存與處理裝置、事故應急裝置等的佈局進行分區防滲處理,同時加強生產管理與監控,杜絕跑、冒、滴、漏。
  資源熱力電廠產生的爐渣用於制磚,實現綜合利用;飛灰經螯合穩定化處理後送垃圾填埋場專區填埋;乾污泥、員工生活垃圾和生物質廠廢棄物等送園內資源熱力電廠焚燒爐焚燒處理。  (原標題:蘿崗垃圾焚燒廠項目環評報告獲批)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o25hojdm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